山东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5-30 16:03:18 点击:
8.0.6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 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3 工程所包括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 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
5 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检查记录;
6 水质检测报告;
7 环境噪声监测报告;
8 工程质量评定表。
8.0.7 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项目:
1 电源的可靠性;
2 水泵机组运行状况和扬程、流量等参数;
3 供水管网水压达到设定值时,系统的可靠性;
4 管道、管件、设备的材质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5 设备显示仪表的准确度;
6 设备控制与数据传输的功能;
7 设备接地、防雷等保护功能;
8 水池(箱)的材质与设置;
9 供水设备的排水、通风、保温等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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