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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2022-10-11 14:41:12      点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供水质量、二次供水、服务要求、节约用水、信息公开、供用水设施维护、投诉与诉求处理、应急处置、服务质量评价等内容。供水企业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和规范等,遵守相关社会服务承诺及契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供水企业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达到的服务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J 140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207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T 271  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公共供水  urban public water supply
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3.2
供水服务  water supply service
供水企业的供水以及与用户在新装接水、营业收费、设施维护、投诉处理等过程中接触的活动。
3.3
供水设施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指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取水井群(井)、管网、水厂、阀门、结算水表、二次供水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
3.4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或深度处理和消毒等设施经管道进行供水的方式